设为首页
 
律师风采
律师博客
律师文集
 
 律师博客文章

关于以特色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建设的思考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如何建设?这一直是萦绕在司法行政和我们所有同行脑海中的一个难题,但这又是每个律所都必须作出回答的一个问题。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律所的答案肯定不同,本文不揣浅薄,拟将我们的回答奉献给大家,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一、目标定位。
每个所都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立本所的建设目标。恰当的目标定位很重要,否则,律所的发展就会变得盲目。2005年4月,岸庆所经批准成立,成立之初执业律师只有三名,人员的社会影响及业务收费都很一般,“起步晚,起点低”可以说是当时的真实写照。但是我们没有妄自菲薄!条件再差也要把它当作事业来做。经过反复研究,我们决定把“特色建设”作为事务所建设的主要方向。具体讲,就是事务所要通过建设在以下四方面形成特色:
    第一、人员特色。
    我们把人员特色确定为“有较好的教育背景,有相似的理念认同”。
    目前淮安一线执业律师的整体教育背景与法官、检察官相比已有差距,且这个差距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引导鼓励执业律师提升学历应是律所及行业的共同责任,所以我们把教育背景作为人员特色的第一方面。
    岸庆所成立之初,我们就认为全所应该要认同相似的理念,但关键是认同什么样的理念,我们反复思考并逐步修正,确立了以下二大理念:(1)“追求真理、实现公正”,这是我们的核心理念。我们强调:符合公平正义的判决只有一个,律师的职责就是追求这一真理。律师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用这一理念来强化全所同志的职业神圣感,力争让每位律师都把职业当做事业来做,都把自己当做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分子;(2)“小成在智、大成在德”,这是我们的做人理念。事务所的稳定和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我们希望用它来解决行业内有部分同志尚智不尚德,智有余而德不足的问题。我们把这两大理念也作为所训,时时用它来指引律师的修养和行为。
    第二、办案特色。
    我们把办案特色界定为“重研究、重沟通、重质量”。
    律师具有很强的单兵作战的特征,所以应鼓励自由和多样性的发展,但作为一个律所,同样也应该在办案时拥有一些共同的东西。我们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研究案件,要研究案件的事实认定,也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
    研究的结果要想为判决书所接受,沟通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审判权掌控在法官手中。律师只有在证据出示及法律适用上和法官进行完全、充分的沟通,法官才有可能最终接受律师的观点和思想。
    重研究也好,重沟通也好,归根到底是重质量,律所应该狠抓法律服务质量。
    第三、管理特色。
    我们把管理特色确定为“严格管理”。
    律所改制后,人员的依附性完全消失,而流动性则大大加强。不少律所对律师基本上不实施实质性管理。而且近年来,业内普遍流行“挂靠交费”的模式,那就更谈不上管理了!我们觉得这种做法虽有利于律所迅速扩充人员,但长期看,它对律所、对律师都是有害的,最终也必然损害整个行业。经反复讨论,我们决定建立和实行以“严格管理”打造核心队伍的制度。
    第四、社会形象特色。
    我们把社会形象特色界定为“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这样的定位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1)、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活动充满期待;(2)、律师行业在公众的认知中有拜金主义的倾向;(3)、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做好事会有好收获。我们决定要从自身做起,把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岸庆所的追求目标。
    二、着力探索,努力推进特色目标的实现。
    六年来,岸庆所咬定特色目标定位,群策群力,制定并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打造人员特色。
    1、塑造全所律师的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意识形态,塑造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把“追求真理、实现公正”确实内化为全所人员的认识,进而在行动中外化。
     1)、强力进行价值观灌输。
    律师在价值观问题上都不可能是一张白纸,大多已形成了基本的价值取向,这就需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强力灌输。我们通过谈心、讨论、开会、张贴醒目标语等各种形式引导大家摒弃那种仅把律师职业当做赚钱平台及混饭吃工具的观念,鼓励大家要把执业行为融入到实现社会公正的神圣理想中去。
    2)、利用通案制度指引、督促全所律师在个案处理中体现核心价值观
    我们要求全所律师鼓励当事人按诚信原则处理纠纷,要通过恰当的方式对违背诚信者进行批评;劝说无理缠诉的当事人息诉;鼓励占优势的当事人服从调解以实现公正……。
    在我们不懈努力下,核心价值观已略有所成。
    2、坚持对全所律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律师提出了较高的品德要求,我们所更把“德”摆在了比“智”更重要的位置,为保证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 把“小成在智,大成在德”的所训刻写在办公室醒目位置,也印刷在每位律师的名片上,时刻提醒全所律师。
     2)、移植高校政治学习制度。六年来,每周坚持思想品德的教育灌输,即有结合时事的正面教育,也有结合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教育效果良好。政治学习已成了我们所的招牌动作。
    3)、以合伙人高友仁同志作为所内榜样,要求大家学习他为人宽厚、宽容、大度的优良品质,同事、同行之间不要斤斤计较,更不要算计别人。
     3、制订和而不同的人员制度。
苏北律所的人员制度多较简单,这和当前苏北经济社会的发展已不相适应。我们坚持把制订制度作为打造人员特色的基本保证,逐步形成了以下的人员制度:
     1)、团队律师和自由律师相结合的基础制度。
    实践证明,建设专业化团体是律所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从成立之际就旗帜鲜明的把建设专业化团队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尝试、不停摸索,几经挫折不放松,时至今日,形成了以罗岸伟为带头人的民商业务团队和以高友仁为带头人的刑事业务团队。
    对于那些有一定的业务量,但又尚不足以做团队带头人,也不适合加入其它团队的律师,律所将他们界定为自由律师,支持他们独立发展,鼓励他们逐步向专业团队迈进。
    2)、青年律师帮助制度。
这也是我们从一成立就提出的制度。我们认为律所应该对青年律师予以扶持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行业的温暖,只有这样,律师业才能保持永续的吸引力。几年来,具体政策有调整,但核心未变。目前我们根据自愿、双向原则,把青年律师归入两个专业团队,由团队带头人聘用。对于不愿意加入专业团队的青年律师,我们则主要采案源调剂的方式予以帮助。
我们对青年律师提出的愿景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帮助,使他们能较快的从聘用律师向自由律师、最终向团队带头律师转化。
    3)、量身定制的兼职律师制度。
    兼职律师的学历较高,理论水平较好,是我们行业的重要资源。我们所现有六名来自淮阴师院、淮阴工学院、淮安电大的兼职律师,我们根据他们自身特长制订个性化的政策,譬如陈玉江律师,业务做得很好,也很热爱律师行业,我们吸收他进入事务所的核心层,并积极推荐他参与到市律协及省律协的专业委员会中去,充分调动他的工作积极性。又如黄杏律师,根据她的特点,我们把她吸纳到民商团队中专司合同的起草及修改。其他兼职律师也由事务所安排案件,确保他们适度参与司法实践。
    4)、较为合理的合伙人费用承担及支出制度。
    由于合伙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比较大,我们的费用承担制度始终和收入挂钩,按收入比例承担费用,费用支出也采取协商支出方式,这较好的避免了合伙人因费用而产生矛盾的问题。
    4、制订并不断修正所内二次分配制度。
律师与律所发生矛盾,多数原因都是在经济上,我们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所内二次分配制度,以保持律所的内部和谐。
    (1)团队律师由团体带头人聘用,均采底薪加奖金的方式。自由律师相互合办或与合伙人合办案件,原则按一人一半且不低于基本收费的标准分配费用。自由律师间代替开庭、陪同会见、陪同出庭、帮助立案及处理其它临时性事务的,律所也都规定了相应的工作量计算及费用支付标准。
    (2)团队律师一般情况下对律所不承担经济义务,自由律师按其占用律所资源及收入情况对事务所适当承担经济义务。
    5、建立工作日中午禁酒及责任心事件处罚制度,全方位提升人员形象。
    1)、工作日中午饮酒即降低下午的工作效率,也影响律师形象,而且公、检、法均已采取严厉措施禁止,几经酝酿,我们痛下决心,从2009年初开始,也采取严厉措施禁酒,坚持一年多来,效果良好。
    2)、我们要求每位律师要将责任心当成自己和律所生存的生命线,不管大案小案,均应确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责任心,我们不包输赢,但保证尽心。
     我们把开庭饮酒、举证迟延、沟通迟延、不交法律文书等作为典型的责任心事件,规定出现要罚款。
    由于我们针对不同的人员制订了各具个性化的人员制度,也由于我们坚持按标准持续打造全所人员,我们的队伍建设初见成效,人员特色初步形成。    首先,人员数量从成立时的三人增加至目前的十六名执业律师;其次,人员教育背景较好,目前所内律师有六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九人具有本科学历,其中有五人为师范学院、工学院的法律教师;    最后,为人宽厚、以德取胜的做人原则以及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做事原则已成为主流所风。
    第二、铸造办案特色。
    我们进一步办案特色细化为如下的工作理念,“律师工作的第一要义是研究、第二则是沟通,归根到底是质量”,我们要求全所律师应将这一理念内化为认识、外化为行动,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树立并倡导全所努力践行办案就是搞科研的理念。
我们要求全所律师要把每个案件都当成是一个科研课题,首先要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在事实上完全吃透案件,绝不留盲点;其次要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规定收集齐,同时还应关注相关的法学理论及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有关司法观点,要吃透法律,从而确保“做透案件”。
    2、制定并持之以恒的坚持实施周六研究案件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研究之风,我们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讨论研究,而且把每个星期六的上午定为专门的研究案件时间,任何人不得缺席,请假一律要罚款。我们同时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讨论,如未经讨论就开庭的,亦要罚款。六年来,周六研究案件制度已成了我们的金字招牌。
    3、实行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以从内部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律师的责任心。
    我们把一个案件从接受委托到结案的过程切割成若干个点,对这些点我们用严格的时间进行限制,律所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员,由其对每个案件在这些时间点前必须完成的工作是否已实际完成进行核查确认。
    4、实行集中听庭评议制度。
    庭审水平是执业律师的一项必备技能,也是展示律师形象与风采的重要窗口。我们每年组织一次全所集中听庭活动,集中在一个月里,所有律师在当月都要安排一件开庭案件让所里其他律师观摩评议,每位律师都必须听遍观摩庭,否则款。听完后进行集中评议,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制订了《岸庆所律师出庭行为规范》,规定律师不得酒后出庭、不得在对方律师发言时有不敬的行为表现、开庭时应端坐等等,行为规范在每次罚集中听庭后都进行相应修正。集中听庭也成了我们的另一个招牌动作。
    5、规定重大疑难案件上网讨论制度。
    周六通案只集中了我们本所的观点,不能保证正确。为最大限度的提高案件质量,我们规定重大疑难案件必须上网讨论,具体是将相关案件发布到岸庆所网站(注:Http:∥www.halawyer.cn)上进行讨论。
    6、强调法律文书质量。
    目前有部分律师不关注法律文书的质量,甚至有些律师基本上不怎么制作法律文书,我们认为法律文书是律师的脸面,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我们目前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对所内每位律师文书质量现状进行评估,以使本人及所里有数;二是通过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来督促执业律师及时制作法律文书。
    7、重视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
我们十分重视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工作,要求全所律师除研究个案外,还要坚持理论学习和研究,鼓励律师参加业务交流活动。近年来,事务所律师在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方面取得可喜成绩,罗岸伟律师的三篇论文连续在第三、四、五届华东律师论坛上交流,其中《论执业律师应努力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一文获得第三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江苏仅两篇),《关于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几点浅探及思考》一文除获得省司法厅优秀论文奖外,还应邀参加了司法部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律师文化建设研讨会的交流。陈玉江律师仅2009年度就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
    在我们坚持不懈的抓研究、抓沟通、抓质量的努力下,所内律师逐步摒弃了办案不深入,敷衍了事,不重法理等方面的坏习惯,专法律、研法理已在所内蔚然成风,特别是周六研究案件制度和案件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使全所案件的承办质量明显有了提高,同时也为青年律师迅速提高办案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帮助。
    第三、营造管理特色。
严格管理似乎和目前的整体气候背道而驰!当许多所都在思考如何制订一个更为自由、更为宽松的政策以吸引更多执业人员的时候,我们却在挖空心思考虑如何将律所的管理参透到案件的每个重要环节上去,这到底合不合时宜?尤其对吸收新人是否会形成障碍,我们最终决定走自己的路,追求自己的特色。
    六年来,我们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主线,以人员行为管理为辅线,努力营造我们“严格管理”的管理特色。我们制订了大小近二十项以经济处罚为后果的规定,譬如上面提到的缺席周六案件学习无区别扣款规定、责任心事件扣款规定、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扣款规定等等。
    有人批评我们的管理太严,我们不以为然,我们认为,正所谓“一枝独秀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才到”,淮安律师界需要有不同的探索和不同的特色!
    通过严格管理,岸庆所避免了执业律师各自为政、独力打拼的局面。通过严格管理,岸庆所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得到了增强。同时,严格管理也为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契机。我们要进一步在严格管理方面加大力气,把严格管理做足、做强。
     第四、塑造社会形象特色。
塑造社会形象需要长期坚持,成立以来,我们始终以“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指引执业和社会活动。
     1、设立“岸庆律师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005年,我所成立后不久,即设立了奖学金,前四年在淮安电大发放,从2010年开始改在淮阴工学院社科系发放。设立奖学金获得了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还带动了多家律所跟进,提升了淮安律师的整体形象。
     2、积极参加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
    2006年4月,我们参加民进淮安市委会开展的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开始认帮市承德路小学学生徐×及淮阴师院学生张××。2010年1月,律所两位主要合伙人罗岸伟、高友仁参加市司法局和市北京路中学举办的“法制共建·爱心助学”活动,分别认帮一名困难学生。
    3、踊跃为各种救灾济困捐款。
    岸庆所律师在汶川“5·12”大地震后,通过各种途径为灾区捐款1万多元。在淮安市律协2010年发起的为患重病的张××律师爱心捐款中,岸庆所律师再度捐款近5000元。在社会及行业发起的历次爱心捐助中,岸庆所都踊跃捐款。
    4、关注特殊群体维权,热衷法律援助工程。
我们长期担任淮安市残联的法律顾问,坚持无偿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我所律师还担任淮安市实验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学生举办了多场法制教育讲座。全所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六年来已办结近百件援助案件,其中“残疾女婴董宝宝医疗损害赔偿案”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淮安电视台先后对该案报道了六次,《江苏法制报》、《江南时报》《淮海商报》《淮海晚报》等多家平面媒体也都作了专题报道。该案2009年被评为淮安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同时还获得了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提名奖。
    律所目前正在援助的李×诉江苏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服务合同案,山东老汉李念贵被高空抛物砸伤案亦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5、积极与媒体合作开展公益共建活动。
    2006年至2008年间,我们在《淮海商报》开设“以案说法”专栏,通过案例弘扬公平正义、倡导诚实信用,社会效果良好。自2005年下半年至今,我们担任淮安电视台《有事报道》栏目的法律顾问,为该栏目在民生采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支持,我所律师目前已出镜点评答疑100多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我们也建立了岸庆所自己的咨询门户网站(注:http:// www.halawyer.cn),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等服务,目前点击率已超过3万人次。
     6、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支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我们把将政治,顾大局当作承担社会责任的最高目标,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坚持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从未有任何僭越。
    2007年底,淮安市中介服务业商会成立,我们担任会长单位,我所积极利用这一平台,无偿为市工商联和总商会的会员企业提供服务。
    我所罗岸伟律师是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员,积极为政府工作献计献策。我所也和市政府办、市外侨办、市台办、市经信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他们主办的各种活动。今年5月和7月,我所罗岸伟同志分别为淮安市委组织部及清河区委组织部举办的非公企业培训班讲解了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近400名私营企业主参加了培训,收效良好。
     7、关心政治,积极参政议政。
    我们要求每位律师都要加入一个政治组织,积极参与本地的政治生活。我所罗岸伟律师利用担任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的身份,积极参政议政,提交了多个议案,2009年,罗岸伟律师提交的《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的提案被列为主席督办提案,并获得了省政协优秀提案奖。
    关注公益慈善事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对人性的认识得以提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使我们的形象得以高大,也使我们在更大程度上被主流社会认同
    三、结语——回顾与展望。
    建所以来,在各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所同志的持续努力下,岸庆所虽几经曲折,但仍然取得了持续的长足的进步:〈1〉、律所业务量和经济效益连续六年平均年增长10%以上,承办了大量复杂疑难、影响重大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逾亿元。律所综合影响力跻身全市前列;〈2〉、律所获得了多项重要荣誉,2005年成立当年就获得了清河区综合评比第一名的骄人成绩;2006年被评为清河区明星律师事务所;2007年升转为市直所并担任市中介服务业商会的会长单位;2008年被市律协评为全市律师卷宗评比先进集体;2009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市优秀律师事务所”;〈3〉、所内律师获得了多项社会荣誉和任职,罗岸伟律师先后获得了“淮安市十佳律师”、“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优秀律师”等重要荣誉。高友仁律师获得了“淮安市优秀公益律师”的荣誉。罗岸伟律师还获任江苏省政协委员、省律协理事兼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淮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淮安市政协委员等多项任职。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方关心的结果,也是我们持之以恒地坚持以特色建设促进律所建设的结果!
    回顾过去,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看到,我们还存在巨大的不足!(1)各项指标纵向比进步不小,但横向比,和兄弟所还有不小差距,如放到全省,则几乎微不足道;(2)从外部看,律所有形象,也有影响,但远未形成品牌;(3)从内部看,律所有想法,也有做法,但尚未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运作机制;(4)律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职律师素质整体偏低,还无法在短期内提高人员素质。律所也还未找到克服部分人员短期想法和临时观念的制胜法宝。
    展望未来,我们祈愿岸庆所能和其他兄弟所一道,坚定信心,进一步形成自身特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共同为淮安乃至江苏律师业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Copyright © 2008-2024 岸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30367号-1
中卫科技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