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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立法综述

关于发行2008年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的公告

  • 【法规标题】关于发行2008年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的公告
  •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 【发文字号】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2008年第53号
  • 【颁布时间】2008年07月17日
  • 【生效时间】2008年07月17日
  • 【全  文】

关于发行2008年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的公告

  人民银行于本周四(7月17日)以价格(利率)招标方式发行了2008年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并开展了正回购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第八十二期、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发行情况

名称  发行量  期限  价格  参考收益率 
2008年第八十二期央行票据  170亿元  3个月
(91天)  99.16元  3.3978% 
2008年第八十三期央行票据  200亿元  6个月
(182天)  98.19元  3.6969% 


  正回购操作情况

期限  交易量  中标利率 
28天  150亿元  3.20%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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