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实施新法一览
一月立法综述
综合法律
宪法综合类
财税
新闻广播
保险
医疗卫生
互联网
公安
工商
环境保护
交通运输
农业
海关贸易
贸易投资
涉外
刑事法律
民商法律
综合类
合同类
侵权类
房地产类
公司与企业法类
知识产权类
婚姻家庭类
金融证券类
劳动合同类
仲裁类
程序法类
行政法
江苏立法
省院审判意见
刑  事
民  商
淮安规章政策
 
 一月立法综述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 【法规标题】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文字号】2010第46号 
  • 【颁布时间】2010-12-8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haishijiulao/201012/t20101209_884774.html
  • 【全文】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10第46号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6届会议于2009年6月5日分别以第MSC. 282(86)号和第MSC. 283(86)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
      上述修正案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和《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下分别为强制性规定,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和《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第VI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和《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上述修正案的中文本(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 282(86)号决议)
      2.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修正案中文本(见第MSC. 283(86)号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  

    Copyright © 2008-2024 岸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30367号-1
    中卫科技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