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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披露杭州选民罢免人大代表事件内情

独家披露杭州选民罢免人大代表事件内情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就下城区64名市民联名申请罢免区人大代表赵之毅一事作出回应:由于罢免申请的提出者张建中非原选区选民,且联合署名的64名选民中,大部分并不属于赵之毅所在的选区,没有达到法定的50人标准,故该罢免不成立。

  至此,一场由房产所有权纠纷引发的罢免人大代表风波可谓告一段落。但是,《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罢免事件的牵头人张建中,仍对外表示“不会放弃”。而且,围绕这一事件的诸多疑团依然萦绕在公众心中,尚未散去。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经多方调查,试图探究这一风波的始末。

  缘由祖上房产被占用

  杭州市羊千弄,距离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仅1.9公里,北靠京杭大运河,东临贴沙河,可谓杭州老城区内稀缺的地块之一。不过,现在还是一片废墟。而正是这块废墟,引发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选民罢免人大代表一事。

  根据张建中的说法,位于这一地块上的羊千弄41-3号(原永康巷28号)占地0.76亩的房产,是其祖上房产,所有权证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出,至今未作变更。1968年,这一房产被喜得宝集团公司(时为杭州漂染厂)强行占用,至今仍未归还给产权人。

  对于这处地方,张建中这样描述它的历史渊源:

  1983年,杭州漂染厂征用永康巷附近的宅基地1.66亩用来建集体宿舍。1993年,杭州漂染厂被喜得宝集团公司的前身———杭州丝绸印染厂兼并。2000年8月,印染厂经过改制,成为现在的喜得宝集团公司。

  在张建中看来,喜得宝集团公司以高价把这块土地卖给了绿城集团,也把属于自己的房子卖出去了。

  羊千弄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这块地目前已经纳入杭州绿城集团旗下,马上就会被开发出来。

  0.76亩宅基地,在杭州市中心意味着什么?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房价已超过每平方米3万元,如果能够拥有这片宅基地,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但是,对张建中而言,成为千万富翁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他发现,几年之内,这里将矗立起一栋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到那时,张建中的老房子将不会有任何踪影。

  官司“老房子”诉求被驳回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建中所称的祖上房产其实并不只属于他一个人。

  2008年11月10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杨凤镗等6人诉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杨凤镗等人要求依法确认位于杭州市下城区羊千弄41-3号(原永康巷28号),建筑面积512.9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属杨凤镗等人所有。这一房产也就是张建中所说的祖上房产。

  下城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一场普通的所有权确认纠纷”。原永康巷28号的朱素贞是杨凤镗等6人的被继承人,当时受理案件登记时,张建中表示自己是朱素贞的侄女婿。

  记者从下城区法院的有关材料中了解到,张建中并不是这起房产所有权纠纷案的原告,而“系6原告委托代理人”。

  2009年6月11日,下城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朱素贞名下的原永康巷28号房屋,为杭州漂染厂向当时的房管所征用,并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将其翻建为两层建筑,翻建后的房屋虽然保留了原房屋门牌号,但实际已非登记于朱素贞名下的原永康巷28号房屋,所以,驳回了6名原告的诉求。

  杨凤镗等人不服该判决,于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4月1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建中声称,他已经从杭州市档案局和规划局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这块土地当初确实没有被征用,“我们将会继续申诉下去”。

  插曲当场撕毁处罚书?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虽然这起房屋产权纠纷已经结案,但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出现的一些“插曲”,影响至今。

  据介绍,杨凤镗等人曾于2009年7月1日向下城区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7月2日,下城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杭州市下城区羊千弄41-3号房屋进行证据保全。7月8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告知了证据保全裁定内容,双方代理人进行了书面确认。

  张建中称,7月9日凌晨,喜得宝集团公司雇集了工人和施工机械,以企业征地为由,强行将保全的房屋拆除。

  7月21日,下城区法院下达处罚决定书,认为法院在审理杨凤镗等6人诉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权纠纷一案中,被处罚人在法院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后,仍擅自拆除了产权尚存在争议的房屋,妨害了民事诉讼的进行,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对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这份处罚决定作出后,当地即传言,喜得宝集团公司的负责人“赵之毅当场撕毁处罚书”。

  对此,下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案件多由代理人过来处理。

  在采访当天,《法制日报》记者恰巧在下城区法院来访人员登记册的名单中,发现了写有“杭州喜得宝、赵铭”的来访记录。赵铭是喜得宝集团公司的法务人员,赵之毅的兄长。

  记者向下城区法院工作人员询问,赵铭是不是为这起纠纷而来?得到的答复是,此案已经结案,赵铭是公司的法务人员,自然有很多法律上的事宜需要到所在辖区的法院处理。

  升级人大代表罢免风波

  这本是在地价直线攀升,房产高歌猛进的大背景下,一起普通的房产纠纷案,但由于此案的被告———杭州喜得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之毅,具有区人大代表的身份,这让这一普通民事纠纷衍生为备受关注的罢免人大代表事件。

  此前,张建中曾指称,在这起房屋产权纠纷案二审期间,赵之毅多次利用其人大代表的身份,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干涉和施压,恐吓承办法官陈某,并向中院院长疏通关系,严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记者就此事专门致电采访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法院是站在中立、公正的审判立场上,对于一方当事人针对法院的一些说辞,法院如果作任何澄清,很可能影响法院一贯中立的导向。

  2010年5月12日,张建中在杭州某论坛上发了一个题为《罢免杭州喜得宝公司法定代表赵之毅的紧急呼吁》的帖子。而一审法院在2009年7月开具的处罚书,则成为张建中此次“罢免运动”中,赵之毅“违法”的铁证。

  8月2日,杭州市下城区人大信访科收到张建中提交的一份由61人联名的公民申请书。

  下城区人大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审查时,申请书上只有申请人的签名和手印,缺少这些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于是把这份申请退了回去,要求补充署名者的详细信息。

  8月17日,一份详细的、由64人联名要求罢免下城区人大代表赵之毅的公民申请书正式递交到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消息一出,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立刻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由选民直接发起要求罢免人大代表,到底怎么操作?社会各界对下城区人大常委会接下来的举动甚是关切。

  此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与任免处处长陶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浙江省的实施办法,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案应写明罢免对象、理由。在原选举单位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该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提出,经该级人大常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上一级人大常委员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为此专门召开会议,要求赵之毅所在选区的潮鸣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立即核查申请人身份。

  8月19日,杭州市潮鸣街道将核实情况报给区人大,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审核后却发现,64个署名者中,大部分不属于赵之毅所在的选区。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杰告诉记者,赵之毅是78号选区,78号选区由4个企业组成,以喜得宝为主,而这64个签名者中,虽然都属于潮鸣街道,但并不完全在78号选区之内。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回应: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要达到50个选民,才能启动罢免程序。未达到罢免程序所要求的50人,罢免不成立。同时还表示,选民提出罢免人大代表申请是选民的权利,应该充分予以尊重,但也必须要依法执行。

  回应代表觉得受“冤屈”

  据了解,赵之毅是杭州市下城区第12、13届人大代表。杭州市下城区人大的负责人介绍说,从区人大的日常工作来看,赵之毅作为人大代表,其履职表现是不错的,开会、交流都很积极。

  “作为人大代表,他也做了许多事情。他曾提出多个有质量的建议,如关于杭十四中教育问题、道路整治、杭州电动车的管理、幼儿教育等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名负责人说,赵之毅是2008年下城区第13届人大代表积极分子,在2009年人大代表工作活动中排名第十。

  当肯定与罢免的声音同时出现时,赵之毅本人觉得受到了“冤屈”。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赵之毅曾表示,“我并没有犯过什么法”。同时,他对下城区法院作出的处罚决定也予以否认。

  赵之毅说,其实他们拆的并不是被保全的那套房子,而是旁边的一套,但考虑到为了尽快走完法律程序,所以对法院的这一处罚并没有提出异议。

  而至于威胁法官、贿赂法院领导的说法,赵之毅表示更是无稽之谈,“民事上的纠纷可以从民事渠道解决,但不应该牵涉到我作为人大代表的身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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